和鼎律師事務所:

 我們最近承辦了呂總教練的辯護案,為了提供最完整的法律服務,

 並實踐律師維護正義人權的基本理念,我們發表了聲明及本案的完整報告,

我們很感謝各位朋友勇於揭發本案的真相。

當中,也有些回應一再批評「緩起訴等於有罪」,
 
但事實上,依據檢方隸屬的法務部自己所作研究並公佈的研究意見:

「緩起訴是『不起訴的一種』
⋯⋯ (參考法務部「行政程序法諮詢小組」第一次會議紀錄結論) 」。

所以很有趣的是:
 
連檢方邀集那麼多的學者,在內部會議中作成決議,
 
都認為緩起訴是不起訴的一種,法律上既然定位成不起訴,
 
當然我們更應該說呂總就是無罪。
 
既然無罪,那為何這麼多人急著依據媒體的錯誤報導,把一個對棒球運動貢獻這麼多的人定罪?

大家一起動動腦吧 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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